【您怎么说把男主大人给丢了就丢了。您作为反派就是应该要刷男主的好感度的呀!】
“是嘛?”
夫诸忽然自言自语的开口,把光耀吓了一跳。
“主人你有什么事情吗?”
夫诸有些嫌弃的看着他。
“你不如叫我少爷?我觉得这个称呼比较悦耳。”
少爷和少将,很配呀。
“好的,少爷。”
“咱们去见见我的本家。”
夫诸摸了摸自己的手上的,闪着金光的锋利的晶核戒指。
人人都把金晶核当做宝贝,因为能够上交城主府,兑换为需要的生活积分。
或者当做一般等价物保存起来。
可何曾见过这样豪气的人,无名指上和中指上都带着发着墨绿光芒的晶核戒指,仔细看着还围着一群镶钻呢。
之所以是这种墨绿色的,还是因为碰见的丧尸等级不够高。
夫诸道:“在这边生活还有什么规矩啊?”
光耀终于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文学博士还是有点作用的。
“咱们这儿主要就是靠打猎丧尸,然后获取生活积分。晶核可以拿来兑换生活积分,最低等的白色晶核十比一。兑换1积分。紫色的晶核一个可以兑换一个积分。蓝色的金和一个可以兑换十个积分。青色的晶核,一个可以兑换100个积分。普通的绿色晶核一个可以兑换1万个积分。而基本上一个人一天的粮食就是需要消耗一个积分。”
夫诸挑了挑眉。
“就是说不能永远的在这里面待着就是了一个一天,你无论做与不做什么,每天都会被扣除一个积分。积分要是扣完了会怎么样?”
“就无法享受到咱们北城的任何待遇和庇护。就会和我们之前一样,只能流落当一个土匪。搞不好哪天就死了。”
说到这里光耀叹了口气。
“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土匪,我也才十几个积分,咱们两个人在这恐怕待不了多长时间。”